塑膠微粒檢測Microplastics Test

2023 年 10 月 17 日起,歐盟委員會法規(EC) No 1907/2006 附錄17- Entry 78 正式生效,禁止在市場上投放故意添加的塑膠微粒(Microplastics)或合成聚合微粒(Synthetic polymer microparticles)產品,以下統稱塑膠微粒,塑膠微粒在產品中的濃度不得高於重量的 0.01%。5mm 以下的顆粒狀塑膠微粒、以及 15mm 以下且長度與直徑的比值大於3 的纖維狀微塑膠均在禁令範圍內。
塑膠微粒檢測

塑膠微粒的介紹

塑膠在許多方面使我們的生活更輕鬆,使產品比其他材料更輕或更具成本效益;但若塑膠處理或回收不當,將對環境造成許多負擔。

一般來說,小於5mm的塑膠顆粒視為「塑膠微粒」亦或「微塑膠」。塑膠微粒是由聚合物與功能添加劑的混合物組成的固體塑膠顆粒,它們可能含有殘餘雜質。

塑膠微粒可能是在生產過程中,為了達成特定的功能而刻意添加到產品中的。

塑膠微粒規範限制

2023 年 10 月 17 日起,歐盟委員會法規(EC) No 1907/2006 附錄17 新增Entry 78 正式生效(EU) 2023/2055,當塑膠微粒的濃度大於或等於產品重量的0.01%,則不得以單獨物質或混合物形式投放市場。

塑膠微粒的定義

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固體聚合物:

1. 包含在顆粒中並佔這些顆粒重量的至少1% ,或在顆粒上建構連續的表面塗層。

2. 第一點中提到的至少1% 重量的顆粒滿足以下條件之一:所有顆粒尺寸≤5 mm,或長度≤ 15mm且長度與直徑的比值大於3。

受影響的產品類型與生效日期:

塑膠微粒(合成聚合物微粒)的範圍

生效日

1

物質或混合物

2023年10月17日

2

可沖洗掉的化妝品,除非此類產品含有用在研磨劑、拋光劑或清潔劑的合成聚合物微珠,(microbeads)

2027年10月17日

3

清潔劑、蠟、拋光劑與空氣淨化用產品,除非此類產品含有微珠

2028年10月17日

4

施肥產品(不屬於 (EU) 2019/1009 法規管轄範圍的肥料產品)

2028年10月17日

5

農業及園藝產品

2028年10月17日

6

免沖洗化妝產品,除非此類產品含有微珠

2029年10月17日

7

用於封裝香料的合成聚合物微珠

2029年10月17日

8

醫療設備,除非這些設備含有微珠

2029年10月17日

9

植物防護產品、殺菌產品,及用這些產品處理過的種子

2031年10月17日

10

用於合成運動場表面之填充物

2031年10月17日

11

唇部產品、美甲產品與彩妝產品,除非此類產品含有微珠

2035年10月17日

可豁免的塑膠微粒

符合 Entry 78 定義的塑膠微粒,若滿足以下任一條件,則可獲得豁免,也不受法規管控:

  • 未經化學改性的天然聚合物
  • 可生物降解的聚合物
  • 水中溶解度>2g/L 的聚合物
  • 化學結構中不含碳原子的聚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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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項目

檢測內容

產品中塑膠微粒含量檢測

1. 判斷產品是否落在適用範圍

2. 產品中的塑膠微粒含量是否符合要求限值 (<0.01%)

3. 提供檢測報告以證明產品符合規範

塑膠微粒鑒定

判斷微粒類原料與成品是否符合法規定義:適合單純顆粒物樣品,以及包含顆粒物的成品

塑膠微粒豁免檢測

判斷微粒類原料與成品是否符合豁免條件、能否豁免,為材料的應用提供證據支援, 服務內容包括:

1.      生物降解性檢測,確認規定時間內的顆粒降解率

2.      溶解度檢測服務,確認溶解度是否超過 2g/L

3.      含碳聚合物之鑒定服務,確認聚合物結構是否含碳原子

歡迎與我們進一步聯繫,以了解適合貴公司產品的評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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