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在2023年5月23日發布了《一般產品安全法規 (EU) 2023/988》
《一般產品安全指令 2001/95/EC》經過修訂,新的發佈內容是法規《一般產品安全法規 (EU) 2023/988》,不再是指令。因加上明確和詳細的規則,避免了成員國之間轉化的分歧風險。
新修訂的內容保留了其作為消費者安全保護網的角色,確保企業之間的公平競爭。
以下為您整理新的《一般產品安全法規 (GPSR)》重點更新內容:
明確定義「經濟營運體」:
- 包括製造商、授權代表、進口商、分銷商和履行服務商。
- 依據本法,經濟營運體有義務對產品的製造或上市負責。
- 為確保一般產品安全法規的執行,非歐盟內部的營運者必須在歐盟內設立負責人以進口產品。
解決新技術相關的風險:
- 特定產品應符合資安要求:避免產品受到外部影響, 如惡意第三方軟體。(Article 6)
- 明定軟體相關的規則及定義。
更好的執行產品要求及進行更有效的市場監管:
- 將原本的 “REPEX ”更名為 “Safety Gate” 以更貼近大眾,讓大眾更好的獲取資訊。
- 讓大眾可以輕易獲取產品召回資訊,提高產品可追溯性,並促進經濟營運體、市場監管機構和消費者之間的資訊交流。
- 設立仲裁機制以解決風險評估中的潛在分歧(Article 29)
- 建立了一個由各成員國產品安全主管機構組成的“消費者安全網” 結構化協調與合作的平台。
解決線上消費市場的擴大對產品安全帶來的挑戰:
- 在線上販售的廠商有義務在Safety Gate網站註冊,並登記聯絡人。
- 廠商必須跟進訂單與通知,必須將線上販售產品的網頁設計成能夠確保產品的可追溯性和安全訊息的可用性,並且必須與市場監管機構合作。
- 要求線上和線下銷售的要求一致;線上必須顯示與線下產品相同的信息。
提高產品召回的有效性:
新法規要求經濟營運體必須提高消費者對召回產品的意識,包括直接通知消費者產品被召回、或廣泛傳播訊息與使用註冊制度。為了達成改善消費者對召回的反應,新法規列出召回通知的關鍵要素,並提供強制性模板以及提供補救措施的權利(Article 36 & 37)。
將食品仿製品納入法規:
食品的仿製品包括形狀、氣味、顏色、外觀、包裝、標籤、體積、大小或其他特徵,可能讓消費者、兒童將產品與食品混淆而產生危險。GPSR廢除了《食品仿製品指令 87/357/EEC》,將食品仿製品列入安全評估。
GPSR於2023年6月13日生效。新法規有18個月的過渡期,在2024年12月13日將成為強制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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