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04
無線通訊實驗室月報-202409
NCC於2024年8月1日召開電信設備審驗及管理措施之會議,主要重點如下
2024年8月19日後
完全模組/限制性模組與平臺應同時申請設定保密。若模組沒有申請設定保密,則平臺也不可以保密。
拍攝外觀照須以「新品」拍攝,不同外觀、顏色、材質之電信設備(含最終產品)均應符合彩色六面照片規定。
申請登錄完全模組之平臺時,應提供「錄影檔」及「切結書」。錄影檔應從完全最終產品正面(外觀特徵須清晰可辨讀)連續拍攝至打開機蓋,並拍攝內部電路板及該完全射頻模組(組件)(內部電路板主要元件及該完全射頻模組(組件)須清晰可辨讀),且應清楚顯示該完全射頻模組(組件)於內部電路板之相對位置。切結書由持證者簽署。
具無線充電接收功能之電信設備於檢測時,申請者應提供取得型式驗證證明之無線充電器,以利測試機構併同檢測,確認符合相關技術規範。
2024年11月1日後
本地製造之電信設備申請審驗時應檢附由NCC核發之「製造核准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