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A於10月28日發佈TSCA PIP(3:1)擬議規則提議延後管制日期
EPA於10月28日發佈TSCA PIP(3:1)擬議規則,提議延後成品管制時間至2024年10月31日,並於2023年考慮修訂5項PBTs規則,以擴大管制範圍。
2021年1月6日美國環保署(EPA)頒布五項持久性生物累積性有毒物質(PBTs)的最終規則,其中PIP (3:1)及其產品或成品禁止加工及分銷的生效日為2021年3月8日,為了給予市場更多緩衝期,美國環保署在2021年3月做出180天無動作保證。然而無動作保證到期時,美國環保署又於2021年9月17日發佈新的最終規則,修改§ 751.407法條,將含PIP(3:1)成品管制時間延後至2022年3月8日。於2021年10月28日,EPA又再發佈一項PIP(3:1)擬議規則(Proposed rule),提議再度修訂§ 751.407法條,將管制時間從2022年3月8日延至2024年10月31日,修訂內容擬議如下:
- 對用於成品和含有PIP (3:1)的成品,進行加工和分銷管制時間延後至2024年10月31日;
- 含PIP (3:1)成品紀錄管制延後至2024年10月31日。
此項擬議規則(Proposed rule)須EPA進一步發佈最終規則(Final rule)修訂§ 751.407法條,才具法律效力。並且EPA將考慮於2023年修訂5項PBTs規則,以擴大管制範圍。
PIP(3:1)常用於塑化劑、阻燃劑、抗磨損添加劑、抗壓縮添加劑、液壓油、潤滑油、潤滑劑、工業塗層、黏著劑、密封劑、塑膠製品,用途眾多,影響層面較廣,管制規定如表格所述:
化合物名稱 |
CAS No. | ||
---|---|---|---|
Phenol, Isopropylated phosphate (3:1) (PIP 3:1) |
68937-41-7 |
||
管制範圍 |
限值 |
生效日 |
|
1 |
加工和分銷PIP(3:1),包括包含PIP(3:1)的產品或成品¹,² |
禁止 |
March 8, 2021 |
加工和分銷PIP(3:1)用於成品或包含PIP(3:1)的成品³ |
March 8, 2022 |
||
2 |
PIP(3:1)或PIP(3:1)的產品或成品的製造商,加工商和分銷商,應維護與遵守§751.407的禁止/限制和其他規定相關的正常業務記錄 |
記錄生成後保存三年 (對於腳註1的最後2個項目的活動不是必需的) |
March 8, 2021 |
加工和分銷PIP(3:1)用於成品或包含PIP(3:1)的成品³ |
March 8, 2022 |
||
3 |
在製造,加工和分配過程中釋放到水中 |
禁止 |
March 8, 2021 |
4 |
攝影印刷品 |
禁止 |
January 1, 2022 |
5 |
膠粘劑和密封膠 |
禁止 |
January 6, 2025 |
¹ 豁免: -航空或軍事用液壓油 -潤滑劑和油脂 -汽車和航空航天器的新零件和替換零件 -在封閉系統中製造氰基丙烯酸酯粘合劑 -火車和船舶應用的專用發動機空氣濾清器 -從含PIP(3:1)的產品或成品中回收的塑料 -從包含PIP(3:1)的產品或成品中回收的塑料製成的成品或成品 ² 下游通知要求,可以透過安全數據表(SDS)或包含PIP(3:1)或含PIP(3:1)的產品標籤中文字的方式 ³ 法條將延長管控日期寫入(a)(2)和(d)(4)排外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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