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GS 全球驗證最新動態快報 - 2022年第二期
SRRC 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無線電管理局於2021年12月6日發布工信部無〔2021〕181號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汽車雷達使用頻率為76-79 GHz,不再受理24.25-26.65 GHz頻率的汽車雷達型號核准申請。
巴西
ANATEL發布第237號法案和第423號法案
ANATEL於2022年1月7日發布第237號法案,除撤銷第6506號法案外,同時也更新了受限輻射無線電通信設備的測試程序,主要變更如下:
- 撤銷第6506號法案(測試方法/程序)
- 測試程序參考標準:
- WIFI 6E設備參考FCC KDB 789033 D02
- 頻段為76-81 GHz的發射-傳感檢測設備參考ETSI EN 302 729 V2.1.1和ETSI EN 302 372 V2.1.1
- 車輛通信系統參考ETSI EN 302 571 V2.1.1
- 運行在5,150-5,350 MHz、5,470-5,725 MHz和5,725-5,850 MHz頻段的LBE和FBE設備(存取共享系統)參考ETSI EN 301 893 V2.1.1
- 頻段為57-71 GHz的無線多千兆系統參考ANSI C63.10
2022年1月12日發布第423/2022號法案,該法案更新了第14448號法案(涉及評估受限輻射無線電通信設備)的技術要求,並新增巴西允許使用的新設備,主要變更如下:
- 頻段為76-81 GHz、用於安防的人體掃描發射-傳感器僅限於室內使用
- 以下設備不允許在57-64 GHz頻段內使用:
- 用於飛機或衛星的設備
- 場強擾動感測器,包括車載雷達系統,除非場強擾動感測器用於固定應用或用作交互式運動感測器
- 本地網路的寬頻無線接入系統,可用於下述頻段:
Δ 5,150-5,350 MHz
Δ 5,470-5,725 MHz
Δ 5,150-5,350 MHz及5,470-5,725 MHz
- 安裝在車輛和火車內的存取點收發器,頻段為5,150-5,350 MHz
- 安裝在車輛上的UWB設備,頻段為3,100-3,300MHz和3,700-10,600 MHz
- 頻段為57-71 GHz的無線多千兆系統適用於室內或室外點區域(點對點、點對多點或多點對多點)應用
中國大陸
SRRC將開放汽車雷達使用規定
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無線電管理局SRRC於2021年12月6日發布工信部無〔2021〕181號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汽車雷達使用頻率為76-79 GHz,不再受理24.25-26.65 GHz頻率的汽車雷達型號核准申請。
香港
OFCA發布了新的無線電設備型式認可準則
香港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發布了6個新的無線電設備型式認可準則:
- TAC002-在850 MHz操作及使用通用地面無線接入頻分雙工(UTRA FDD)及/或演進通用地面無線接入頻分雙工(E-UTRA FDD)的公共流動通訊流動電台的型式認可準則
- TAC007-在6GHz以下頻帶操作的5G NR基地台設備的型式認可準則
- TAC008-在6GHz以下頻帶操作的5G NR流動電台設備的型式認可準則
- TAC009-與其他無線電互通操作的5G NR流動電台設備的型式認可準則
- TAC010-在6GHz以下頻帶操作的5G NR、E-UTRA、UTRA及GSM/EDGE 的多標準無線(MSR)基地台的型式認可準則
- TAC011-在6GHz以下頻帶操作的有源天線系統(AAS)基地台的型式認可準則
印尼
SDPPI將印尼組件自製率從原本的30%提高到至少35%
為鼓勵印尼當地電信技術的產業發展,2021年10月12日SDPPI發布的第13號法令(NOMOR 13 TAHUN 2021),針對支援4G LTE或5G NR的用戶站設備,將印尼組件自製率從原本的30%提高到至少35%。此變更將於2022年4月18日實施。
馬來西亞
MCMC對於市場型號(MMN)的相關要求
馬來西亞通信和多媒體委員會(MCMC)近期發布SQASI/CMCS/1/21/0007號公告,要求市場型號(MMN)為型式認可申請的必要資訊之一。因此提交申請時須聲明產品相對應的MMN並標示於上市的產品上。
MMN需從以下至少一項客觀證據中顯示:
- 產品規格書
- 產品使用手冊
- 產品宣傳手冊
- 標示MMN的實體產品照片
- 產品包裝
儘管如此,SIRIM保留要求提供額外證據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上述清單。
產品獲得認可但沒有MMN資訊的證書持有者可以要求將該資訊添加到已批准的證書,官方將會酌收文書處理費用。如果產品有多於1個MMN,申請人應提交Multiple MMN聲明表。
墨西哥
IFETEL發布PEC的修訂及新的驗證指南
新發布的驗證指南規定,非perito申請的IFETEL證書,持證者部分可增列持證者的分公司、子公司或是預期使用該證書的進口商。此驗證指南將於2022年6月27日生效。
無線電信產品的合格評定程序PEC,主要變更如下:
- 允許主要持證者新增其他進口商至證書上
- 測試報告效期由60天改為120天
- 基於保密原則,無需將測試報告遞交給IFETEL,除非IFETEL要求
- 方案B(單一型號的多批次驗證及其監督)的新批次申請,將可以文件作業方式進行
俄羅斯
EAEU要求產品進口時提供EAC CoC或DoC的核證副本
歐亞經濟委員會EEC於2021年11月12日發布第130號決議,規定自2022年1月30日起,產品進口至EAEU時必須提供經申請者(即持證者)或製造商簽名和蓋章的EAC CoC或DoC核驗副本,但為避免海關有疑慮,建議應由申請者核驗證書副本。另外,在海關要求的情況下,進口商在使用證書前也應取得申請者的授權信(PoA),並將其提供給海關。
沙烏地阿拉伯
CITC制定了《WLAN 條例》並於2022年起生效
沙烏地阿拉伯主管機關CITC制定了《WLAN條例》,以取代舊版《無線局域網(WLAN/Wi-Fi)使用條例》,新規定已於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
該條例規定WLAN設備在進口至沙烏地前必須取得CITC的型式認可,並且符合下表中規定的技術條件;此外,所有設備都必須符合CITC公布的技術規範(相關文章:沙烏地阿拉伯CITC更新其通信及資訊技術設備的技術規範 - SGS 台灣)。用戶可在免許可的情況下在分配的頻段內操作WLAN設備。除了免執照使用外,CITC還允許以更彈性的技術條件,在輕度許可制度下使用WLAN頻段。
如果CITC檢測到使用超出任何授權使用的頻率,CITC將發出通知,要求在可能導致有害干擾的嚴重偏差情況下立即停止傳輸,或者在給定的時間範圍內對於不太嚴重的偏差進行更正。
頻段(MHz) |
適用環境 |
最大輻射功率譜密度 (mW/ MHz) |
輻射功率限制最大值 (mW) |
---|---|---|---|
2,400-2,483.5 |
室內/室外 |
10 |
100 |
5,150-5,250(註一) |
室內 |
10 |
200 |
5,250-5,350(註二) |
室內 |
10 |
200 |
5,470-5,725(註三) |
室內/室外 |
50 |
1000 |
5,725-5,875 |
室內/室外 |
- |
25 |
5,925-7,125(註四) |
室內(室內存取點) |
10 |
1,000 |
室內(客戶端設備) |
10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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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CITC即將推出的輕度許可制度下,該頻段可適用於WLAN,且功率限制更為寬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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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00-71,000 |
室內 |
200 |
10,000 |
在CITC即將推出的輕度許可制度下,該頻段可適用於WLAN,且功率限制更為寬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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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
註一 |
車用WLAN設備輻射功率最大值為40 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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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二 |
此頻段禁止使用於車輛、火車及飛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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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三 |
此頻段禁止使用於車輛、火車、飛機及無人機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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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四 |
此頻段禁止使用於車輛、火車、飛機、無人機系統及船隻,但允許大型飛機於10,000英尺以上 |
南非
南非ICASA發布2015年無線電頻譜法規修正案
南非ICASA於2019年針對《2015年無線電頻譜法規》的附錄B修訂展開公眾諮詢,其目的主要是更新免於無線電頻譜許可證的無線電設備清單,在審查利益相關者的書面意見後,於2021年12月24日發布附錄B的修正內容,包括各類設備的最大EIRP功率以及相關性能標準。
SABS將接受非A-Lab實驗室所核發的ILAC測試報告
南非政府公報於2022年1月3日發布了第751號公告,其中提到SABS EMC CoC的申請流程將有所改變,除了A-Lab實驗室所核發的EMC測試報告外,SABS也將會接受非A-Lab的ILAC測試報告。此規定的生效日期和申請程序仍有待商榷,SABS預計於2022年4月1日之前公布詳細資訊。
坦尚尼亞
TCRA發布IoT產品的最低技術規範
坦尚尼亞電信監管局TCRA發布技術法規TS012,制定IoT產品的最低技術要求,包含終端用戶設備及基地台,主要重點如下:
- 制定基本要求,包含供電、節電、輻射安全、EMC、安規、物聯網安全等
- 制定射頻技術要求
- IoT產品的操作頻段:
Downlink (DL)-BS Transmit/UE Receive |
Uplink (UL)-BS Receive/UE Transmit |
---|---|
758 – 788 MHz |
703 – 733 MHz |
791 – 821 MHz |
832 – 862 MHz |
925 – 960 MHz |
880 – 915 MHz |
1,805 – 1,880 MHz |
1,710 – 1,785 MHz |
2,110 – 2,170 MHz |
1,920 – 1,980 MHz |
2,300 – 2,400 MHz |
2,300 – 2,400 MHz |
2,570 – 2,620 MHz |
2,500 – 2,570 MHz |
2,620 – 2,690 MHz |
2,570 – 2,620 MHz |
3,300 – 3,600 MHz |
3,300 – 3,600 MHz |
泰國
NBTC更新無線通訊設備的技術標準
泰國國家廣播電視通信管理委員會NBTC於2021年11月26日發布下列技術標準,並於2021年12月21日生效。
- NBTC TS 1001-2564 支援VHF/UHF語音通訊的陸地移動服務無線通訊設備
- NBTC TS 1024-2564 支援VHF/UHF語音通訊/資料傳輸的陸地移動服務無線通訊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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