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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4

CHINA ROHS:電器電子產品”達標管理目錄”的合格評定制度正式出台

2019年5月16日,市場監管總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就納入《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達標管理目錄》

CHINA ROHS:電器電子產品”達標管理目錄”的合格評定制度正式出台

2019年5月16日,市場監管總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就納入《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達標管理目錄》(以下簡稱《達標管理目錄》)的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格評定制度提出《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格評定制度實施安排》(以下簡稱《實施安排》)。

 

根據2016年發佈的《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商務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令第32號)規定,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採取目錄管理的方式,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商發展改革委等7部門編制“達標管理目錄”,不再編制“重點管理目錄”。同時,建立合格評定制度,對納入“達標管理目錄”的電器電子產品按照合格評定制度進行管理。

 

《實施安排》規定,合格評定制度包括國家統一推行的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自願性認證(以下簡稱國推自願性認證)和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供方符合性聲明(以下簡稱自我聲明)兩種方式。國推自願性認證是指由企業自願申請,經協力廠商認證機構證明電器電子產品符合相關有害物質限制使用標準和技術規範要求,由國家統一推行並規範管理的認證活動;自我聲明是指供方(包括生產者、授權代表等)為證實所提供電器電子產品滿足有害物質限制使用標準和技術規範要求,自主採用合理方式完成符合性評價並對產品符合性資訊予以報送的合格評定活動。產品需依市場監管總局發佈的《綠色產品標識使用管理辦法》執行標識。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市場監管總局建設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公共服務平臺),實現資料共用。公共服務平臺管理納入《達標管理目錄》的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格評定資訊、公佈合格評定結果。

 

被列入《達標管理目錄(第一批)》的電器電子產品,於2019年11月1日後,應滿足《實施安排》要求。

 

 

資料來源: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資訊化部關於發佈《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格評定制度實施安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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