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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0

TSCA PIP(3:1)管制將於2021年9月8日恢復執法

2021年1月美國環保署(EPA)依據TSCA section 6(h)發布五項持久性生物累積性有毒物質(PBTs)的最終規則,管制五項PBTs的製造、加工及分銷。

TSCA PIP(3:1)管制將於2021年9月8日恢復執法

原五項PBTs之一的PIP(3:1)及其產品或成品禁止加工及分銷的生效日為202138日,然而202138日美國環保署針對PIP(3:1)加工及分銷發布180天無動作保證(No Action Assurance),延後執法,以便讓產業有緩衝時間尋找替代材料,目前無動作保證期限即將到期,需要確認產品符合TSCA規定,其PIP(3:1)常用於塑化劑、阻燃劑、抗磨損添加劑、抗壓縮添加劑、液壓油、潤滑油、潤滑劑、工業塗層、黏著劑、密封劑、塑膠製品,用途眾多,影響層面較廣,管制規定如表格所述:

化合物名稱

CAS No.

Phenol, Isopropylated phosphate (3:1) (PIP 3:1)

68937-41-7

管制範圍

限值

生效日

1

加工和分銷PIP(3:1),包括包含PIP(3:1)的產品或成品¹,²

禁止

March 8, 2021

2

PIP(3:1)PIP(3:1)的產品或成品的製造商,加工商和分銷商,應維護與遵守§751.407的禁止/限制和其他規定相關的正常業務記錄

記錄生成後保存三年(對於腳註1的最後2個項目的活動不是必需的)

March 8, 2021

3

在製造,加工和分配過程中釋放到水中

禁止

March 8, 2021

4

攝影印刷品

禁止

January 1, 2022

5

膠粘劑和密封膠

禁止

January 6, 2025

¹ 豁免:

-航空或軍事用液壓油

-潤滑劑和油脂

-汽車和航空航天器的新零件和替換零件

-在封閉系統中製造氰基丙烯酸酯粘合劑

-火車和船舶應用的專用發動機空氣濾清器

-從含PIP(3:1)的產品或成品中回收的塑料

-從包含PIP(3:1)的產品或成品中回收的塑料製成的成品或成品

² 下游通知要求,可以透過安全數據表(SDS)或包含PIP(3:1)或含PIP(3:1)的產品標籤中文字的方式

 

TSCA頒布的要求中,5PBTs之一的PIP(3:1)限值是禁止的,TSCA15(5 USC Sec. 2614)中規定,如不遵守TSCA頒布的任何要求或規則,將被禁止。另於TSCA16(15 USC Sec. 2615)中授權EPA對違法行為的每一天處以罰款,每天最多支付37,500美金,但是到2020年,由於通貨膨脹,將上調至每天最多支付40,576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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