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兒童產品新法案-SB1266法案
美國加州提出SB 1266法案,禁止兩類兒童產品含有雙酚類物質。

2024年4月,美國加州提出SB 1266法案,禁止以下兩類兒童產品含有雙酚類物質,除非這些物質被視為暫時性必要化學品。
SB1266法案:https://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billTextClient.xhtml?bill_id=202320240SB1266
*根據美國加州SB1266法案的定義,「兒童」指的是12歲及以下的年齡群。
兩類兒童產品包括:
- 兒童餵食產品:用於兒童飲用,裝填任何液體、食物或飲料的容器或杯子。
- 兒童吸吮或咀嚼產品:幫助兒童吸吮或咀嚼,以促進入睡或放鬆的消費產品。
根據SB 1266法案的定義,「暫時性必要化學品」指符合以下所有條件的化學品:
- 沒有更安全的替代品。
- 該化學品對產品功能至關重要。
- 該化學品用於對社會的健康、安全或功能至關重要的產品。
SB 1266將修改108940至108941條款(Sections 108940 to 108941),並新增108942條款至該州的健康和安全法典(Health and Safety Code)。
Sections 108940 to 108941: https://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codes_displayText.xhtml?lawCode=HSC&division=104.&title=&part=3.&chapter=12.&article=
SB 1266與當前該州健康和安全法典第108940條的比較要點摘要如下:
健康和安全法典第108940條 Health and Safety Code Section 108940 |
SB 1266修訂健康和安全法典第108940條 SB 1266 to amend Health and Safety Code Section 108940 | |
---|---|---|
範圍 |
主要針對為3歲或以下兒童設計或用於食物接觸的瓶子和杯子 |
|
物質 |
Bisphenol A (BPA) |
Bisphenols |
要求 |
≤ 0.1 ppb |
禁止使用,除非是暫時性必要化學品 |
生效日期 |
2013年6月1日 |
2026年1月1日 |
*毒性物質部門(The Department of Toxic Substances, DTSC)可制定標準,以提供更好的保護予人體健康、敏感族群或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