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驗證快報 - 2026/6
印度電子與資訊科技部MeitY於2026年5月5日發布公告,修訂《2021年電子與資訊科技產品(強制註冊要求)命令》,將獨立式硬碟納入CRS強制註冊列管範圍,並預計自2026年11月5日起實施。

柬埔寨
柬埔寨MPTC與TRC發布全新電信型式認可草案
郵電部MPTC與電信管理局TRC近期發布《電信設備技術標準草案》及《電信設備型式認可與符合性評估草案》,並公開徵求意見。新法規正式生效後,預計將提供6個月的過渡期。草案針對驗證流程、設備管理及進口商責任要求進行大幅調整,主要重點如下:
- 導入風險分級機制,依設備的安全性、網路防護及無線電干擾風險區,將設備分為三類:
- A類(低風險):如個人電腦與一般電源設備與短距離無線設備等。
- B類(中風險):如路由器與交換機等數據通訊與網路傳輸設備。
- C類(高風險):如行動電話終端與蜂巢式基地台等。
若設備具備多項功能,TRC將依其涵蓋的最高風險等級進行認定。此外,型式認可證書有效期統一調整為 5 年,展延申請須於證書到期前 30 天內提出。
- 強制設立在地代表並加強進口商審查
境外製造商須於柬埔寨指定具法定資格的合規代理人,由其負責產品的法規符合性及相關法律責任。送審申請亦須檢附完整進口商資料及聲明文件。
- 實體合規標籤與 QR Code 追溯機制
通過審查之產品於進入柬埔寨市場銷售前,須於產品本體或包裝標示TRC合規標籤或QR Code的形式呈現。並將導入線上查詢平台,供查詢已核准之進口商名單及設備驗證狀態,以提升市場透明度與產品的可追溯性。
印度
印度MeitY將獨立式硬碟納入CRS強制註冊範圍
印度電子與資訊科技部MeitY於2026年5月5日發布公告,修訂《2021年電子與資訊科技產品(強制註冊要求)命令》,將獨立式硬碟納入CRS強制註冊列管範圍,並預計自2026年11月5日起實施。針對原已列管的USB型外接式硬碟及USB型外接式固態儲存裝置(容量256GB以上),將維持現行要求不變。
印度BIS調整CRS證書效期與收費制度
印度標準局BIS於2026年5月底公布修訂《BIS符合性評估規章(Conformity Assessment Regulations, 2018)》,更新CRS強制註冊驗證之證書效期及相關管理機制。 依據本次修訂,BIS-CRS證書初次核發效期由原本的2年調整為5年,費用繳納模式改為按年度提前收費。持證者須於每年度依規定繳納相關費用並提交生產資料,若未於期限內完成,主管機關將依規定採取暫停、延遲或取消證書等措施。
蒙古
蒙古CRC發布新版資訊與通訊設備驗證程序
通訊傳播管制委員會CRC於2026年2月13日發布第24號決議,實施新版《資訊與通訊設備驗證程序》,並取代2019年的舊版規範。新版規範導入多種驗證方案,並依不同方案設定證書效期為3至4年。
奈及利亞
奈及利亞NCC發布6 GHz低頻段使用框架
奈及利亞通訊委員會NCC發布《6 GHz低頻段(5,925-6,425 MHz)使用框架》,開放該頻段用於無線接取系統(WAS)及無線區域網路(RLAN)應用。該頻段採免執照制度,以促進無線設備部署並降低市場進入門檻。在合規要求方面,所有相關設備於進口、銷售及商業部署前,均須符合IEEE 802.11ax與ETSI EN 303 687技術標準要求,並取得NCC型式認可。
新加坡
新加坡NEA擴大MEPS及MELS適用範圍至自用進口商品
NEA於2026年4月24日發布第NEA-LSD-CIRCULAR-ECA-00002-2026號通告,宣布最低能源效率標準(MEPS)及強制能源標籤制度(MELS)之適用範圍擴大,納入由終端用戶或企業自行進口供自用的管制商品,並將於2026年7月1日起強制實施。此外,自該生效日起,在任何線上平台刊登管制商品的廣告時,必須確保商品已完成NEA註冊,並符合規定的能源標籤要求。
泰國
泰國 NBTC 公開徵詢雷達與及高頻通訊設備技術標準草案
NBTC發布雷達系統及高頻通訊設備技術標準草案,並啟動公開徵詢程序。草案內容涵蓋一般用途雷達、車載雷達及交通與陸路運輸雷達之技術規範,並同時提出57-64 GHz頻段通訊設備技術標準草案,以及24.05-24.25 GHz頻段頻率使用規定之修訂。相關修訂涉及雷達設備及高頻無線通訊產品之技術條件與頻率使用要求,未來可能對產品測試、型式驗證及泰國市場准入產生影響。NBTC已邀請製造商、進口商、測試實驗室及相關利害關係人提交書面意見,作為後續法規定案之參考依據。
越南
越南MST發布14/2026/TT-BKHCN,修訂符合性評估制度
科技部MST發布第14/2026/TT-BKHCN號通告,於 2026 年 5 月 25 日生效。該通告修訂現行產品符合性評估制度,進一步統一符合性聲明、驗證及監管作業流程。主要變更如下:
- 由MST轄下之標準計量品質總局STAMEQ統籌產品符合性評估與申報管理作業
- 型式認可證書(TAC)有效期由3年延長至 5 年
- 於特定符合性評估模式中,納入生產過程審查要求
- 建立集中式線上申報機制,並允許使用電子標籤(e-Label)
- 更新符合性自我聲明(DoC)格式
已核發之TAC、DoC及相關標示,在原有效期限內仍可持續使用。此通告同時導入風險導向管理原則,未來可能影響產品分類方式及符合性評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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