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法論壇同意對二氯甲烷及 N-甲基吡咯烷酮的禁限用展開重點稽查
執法論壇是隸屬於歐盟化學總署的機構,其成員由各會員國派一名執法者所組成,負責協調與執行歐盟法規,在 11 月的會議中決議一項稽查計畫…

在 2021 年 11 月的執法論壇會議中執法論壇成員們同意在未來實施一試驗性計畫,來控管使用及投放市場的脫漆劑中二氯甲烷 (Dichloromethane, DCM) 和在工作場所中使用的 N-甲基吡咯烷酮 (1-methyl-2-pyrrolidone, NMP),其中 N-甲基吡咯烷酮物質被廣泛使用在石化、電子零件及塑膠材料的生產過程中,該計畫預計最早將在 2022 年的下半年度開始執行。
在歐盟對二氯甲烷及 N-甲基吡咯烷酮的相關規範被明列在 REACH 法規當中,附錄 17 中規範二氯甲烷物質在脫漆劑中濃度不能大於等於 0.1%,而對 N-甲基吡咯烷酮物質的規範則是限制其單獨作為物質或在混合物中濃度不能大於等於 0.3%,此外,N-甲基吡咯烷酮還同時被列為高關注物質(SVHC),若成品中含有該物質濃度大於等於 0.1%,必須依據 Art. 33 提供安全使用資訊給買家及消費者及上傳成品相關資訊到 SCIP 資料庫。
REACH 法規對於這兩項物質的相關產品規範整理如下:
物質名稱 |
規範法規 |
限制濃度 |
規範產品 |
常見用途 |
---|---|---|---|---|
二氯甲烷 |
REACH Annex17 |
≤ 0.1 wt% |
脫漆劑 |
脫漆劑 |
N-甲基吡咯烷酮 |
REACH Annex17 |
≤ 0.3 wt% |
物質、混合物 |
製作鋰離子二次電池零件用溶劑、塗料、黏著劑、工程塑料聚合溶劑、電子產品清潔劑等等 |
REACH SVHC |
≤ 0.1 wt% |
成品 |
REACH 法規附錄 17 中除了規範二氯甲烷及 N-甲基吡咯烷酮的使用與投放市場外,同時也規範在工作場所中使用這兩種有害物質的嚴格條件,在本次執法論壇會議中也決議將工作場所是否有符合這些嚴格條件列入稽查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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